依據:《GMP》、企業藥品生產實際
目的:建立潔凈區的環境衛生管理標準并遵照執行,以保證潔凈區的環境衛生
范圍:潔凈區環境衛生
1.潔凈區環境衛生除必須達到非潔凈區環境衛生規程的要求外,還必須達到以下要求:
1.1保持潔凈區所有的建筑物內表面光滑平整、無裂縫、接口嚴密、無顆粒脫落,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,墻壁與地面的交界處應采取措施,以減少灰塵積聚和便于清潔。
1.2 潔凈區與非潔凈區之間緩沖間應完好,緩沖間兩側門不能同時打開。
1.3 工作中必須關開門時,盡量減少開啟次數及控制潔凈區的人數為最少。
1.4 潔凈區內各種操作活動要穩、準、輕,不做與工作無關的動作,各種活動(操作)應限制在最低限度,不得做劇烈運動。
2.不必要的物品不允許帶入潔凈區,各種進入潔凈區的器具、容器、工具及其它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清潔、消毒后方可進入。
3.應盡量減少使用不易清洗的凹陷和凸出的壁架、櫥柜和設備。
4.潔凈區潔具室除符合非潔凈區清潔要求外,還應保持通風、干燥;潔具架、拖把、抹布等要及時干燥,防止產生霉菌。
5.記錄用紙、筆需經潔凈、消毒程序后方可帶入潔凈區。所用紙筆不發塵,不能用鉛筆、橡皮、鋼筆,而應用圓珠筆。潔凈區內不設記事板。
6.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應及時裝入潔凈的容器中密閉,放入指定地點,并按規定在工作結束后及時清除出潔凈區。
7.及時按規定對潔凈區的設備表面、容器、管道、環境及其它進行清潔、消毒。
8.潔凈區使用的清潔劑、消毒劑不得對設備、物料或成品產生污染;消毒劑方式以臭氧、紫外燈照射或一定濃度的消毒劑為宜;消毒劑應交替使用,防止產生耐藥菌株。
9.潔凈區空調在生產中不得中斷運行,保持室內正壓,并防止室內結露。
10.潔凈室不得安排三班生產,每天必須有足夠的時間用于清潔與消毒。更換批次或品種時,要保證有足夠的時間間歇清場、清潔與消毒。
11.潔凈區環境控制標準
11.1潔凈級別:100級、10000級、30萬級
溫度:18℃-26℃,相對濕度:45%-65%
壓差:潔凈區空氣潔凈級別不同的相鄰房間之間的靜壓差應大于5Pa;潔凈室與室外大氣的靜壓差應大于10Pa。
11.2若監測達不到標準應采取相應措施。
11.3濕度偏離應在送風箱內置入硅膠吸潮或采取其他除濕措施。
11.4壓差≤5Pa時,應檢查濾器是否堵塞,并更換或調整送風口開關,若調整時應對所有房間重新檢測,以避免影響其它房間的環境參數。
11.5沉降菌超出規定應重新消毒,直至合格。
11.6塵粒數超標應檢查濾器是否泄漏或潔凈室氣密性是否良好。
11.7換氣次數不足時,應調大進風量。
12.潔凈區內的工藝管線、水電管線應暗裝,以利于衛生清潔。